山东省首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出炉

6月2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的通知》,首批30家化工园区和1家专业园区榜上有名。

据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产业组负责人介绍,为解决化工企业布局分散问题,推进化工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打造化工产业发展良好载体,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按照园区认定办法和标准要求,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市申报的化工园区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并经化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复核,5月17日确定了第一批拟公布的32家化工园区和1家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30家化工园区和1家专业园区报请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园区名单中,主要涉及园区名称、起步区面积、四至范围等内容。

园区名称。由于之前对化工园区缺乏统一认定,各地申报的化工园区名称很不规范,其中包含了绿色、高端、高技术、循环经济等修饰性词语。在此次园区认定过程中,除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正式公布的园区名称外,该省将园区名称中的修饰性词语全部去掉,同时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对园区名称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起步区面积。此次公布的园区起步区面积是各地上报园区面积中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的面积,未来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修编上位规划,调整园区面积。

四至范围。此次公布的园区四至范围,没有完全精确到地理坐标,而是以道路边界为限,目的是便于公众识别,但道路界限内可能存在水塘、林地等非建设用地,所以在四至范围内加注了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部分的描述。

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管,做好对已认定园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入园企业资格,确保符合安全环保、绿色发展等标准,坚决取消违法违规园区和企业的资格,加快形成动态管理、持续提升的良性机制。要从严把握园区认定标准,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控制后续认定园区数量,优化评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有力支撑。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全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总量分别控制在75家以内、10家以内。到达该上限后,确有必要增设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办理。

摘自:中国聚氨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