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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蒙特利尔多边基金赠款项目
改造工程总承包商招标通告

招标文件编号:FECO2003B002,FECO2003B003, FECO2003B004,FECO2003B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获得 “蒙特利尔多边基金”一笔赠款,用于国内聚氨酯泡沫行业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替代工作。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兰州华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绍兴市维科聚氨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南通馨源海绵公司等12家企业作为受益方,已经分别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了项目,并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各项目的企业将通过重组,建设新的聚氨酯泡沫工厂。4个项目的工厂依次位于廊坊市、廊坊市、绍兴市和南通市。建成后的工厂将适应目前的环境保护要求,淘汰原生产原料中使用的破坏臭氧层的物质(CFC-11)。本次招标选择的承包商将分别负责提供4个新建工厂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这4个改造项目的总承包商的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得到进一步的招标信息及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地 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505室
联 系 人:孟庆君,崔永丽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电 话:010-66111413 传 真:010-66151776

200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