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我国保护臭氧领导小组在研究指导履约义务、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同时,逐步完善了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一个行政管理与技术支持相结合的机构框架,建立了高效、精干的工作体系,使我国保护臭氧层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得以全面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第一节 管理体制框架
现行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了政府行政管理框架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便于将ODS的生产和消费淘汰工作纳入到各部门或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运作中,对我国保护臭氧层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管理体制框架图见图4-1)。

第二节 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更好的履行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中国政府专门成立了由18个部委组成的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常设的办事机构——多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各行业ODS淘汰项目陆续展开。
在淘汰ODS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和完成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也十分重要。
一、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
我国于1991年成立了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它是一个跨部门间的协调权威机构,负责履行《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审核各项执行方案和提出决策性意见,对我国的ODS淘汰行动提供并协调有关行动。
1. 组成
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科委(现科学技术部);成员单位有公安部、电子部(现信息产业部)、机械部(现已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化工部(现已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内贸部(现已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农业部、海关总署、轻工总会(现已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共18个部委(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2.职责分工
(1)国家环保总局作为中国国家臭氧层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机构,它在履行《议定书》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负责监督检查《公约》、《议定书》和《国家方案》实施情况
;组织拟订国际合作细节,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和发布受控ODS物质名录;调查、汇总和监督企业、行业和海关报送的有关受控物质的生产、进口、出口和消费数据,并进行核查;负责组织多边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项目实施以及监督检查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进度,并组织验收;监督检查保护臭氧层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等。
(2)外交部负责《公约》和《议定书》的有关国际事务方面以及涉外政策和法规问题。
(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在宏观上对受控物质及其制品的生产、进口和出口以及消费情况进行规划和控制,并参与税收政策的制订。
(4)科学技术部负责有关ODS替代技术研究及新产品开发示范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5)财政部参与保护臭氧层有关援助基金的管理,并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管理。
(6)公安部负责哈龙灭火药剂、灭火器及固定灭火系统J和替代品、替代技术的研究、生产、使用、回收的管理。
(7)农业部负责甲基溴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管理和淘汰工作。
(8)信息产业部负责用作清洗剂的ODS的生产和消费的管理和替代工作。
(9)海关总署负责受控ODS其制成品的进出口境管理、受控ODS目录海关编码转换和ODS进出口数量的统计,并参与受控物质进出口政策的制定。
(10)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受控ODS的进出口总量、制定受控ODS进出口产品名录及进出口配额的分配办法;进出口许可证由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签发。
(11)国家经贸委及相关协会负责对用受控物质制造的商用小型冷冻机械冷藏设施的生产和使用管理,并负责协调CFCs使用过程中的回收管理;对用受控物质制造的库板三相空调设备,除家用冰箱冰柜以外的制冷压缩机、除家用冰箱冰柜和商用小型冷冻机械以外的冷冻和冷藏设备、汽车空调的生产和使用管理以及受控物质的大型专用回收设备、检漏监测仪器的生产管理的开发及使用管理;负责受控物质替代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管理以及除哈龙以外的受控物质的生产管理;负责对用受控物质制造的家用冰箱(包括家用冰柜)、单相房间空调器及配套压缩机、气雾剂制品、软质和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和聚乙烯挤出发泡材料的生产和使用管理;负责医用气雾剂使用ODS的生产和淘汰工作。
(15) 国家烟草专家局负责使用受控物质膨胀烟丝的生产管理和替代工作。
(16)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船天科技集团公司负责本公司内有关受控物质的使用管理和淘汰。
二、多边基金项目管理机构
1.多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PMO)
由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和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它是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全面负责有关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的选择、准备和报批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为了进一步提高ODS淘汰行动的效率,分别建立了执行有关行业计划和伞型项目的特别工作组,具体负责各行业的淘汰工作。
2.行业工作组
下属外经办,由PMO、各行业协会以行业归口部门组成,以处理具体的行业工作。参与整个行业ODS整体淘汰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技术援助项目的实施,起草行业淘汰政策,监督企业淘汰活动的实施,协助项目评估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3.政策与信息
工作成员来自于PMO,该组是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与国际接轨的窗口,负责与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及其秘书处的日常联络;组织研究关注执委会的发展态势及对策和议案;参与历届缔约国会议准备对案工作和国内有关保护臭氧层的政策制定;建立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的管理休息系统;牵头组织每年9.16国际臭氧层日活动;适时召开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会议。
4.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办公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事宜。
5.行业组织
各行业协会、行业科研院所作为行业归口部门的技术支持机构参与本行业所属企业基本信息的收集、有关淘汰技术的选择、淘汰战略的制订、淘汰项目的开发和准备过程,为相关部门提供战略咨询及技术支持,以及对相关淘汰技术信息的收集和传播。
6.国家专家咨询小组
是一支强有力的专家支持体系。可分别为有关部门及项目提供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各行业的专家支持单位有:
(1)项目管理办公室: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国家环保总局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
(2)哈龙行业: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零部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消防装置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3)化工生产行业:浙江化工研究院、上海有机氟材料研究所。
(4)清洗行业:信息产业部天津46所、信息产业部广州5所、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
(5)汽车空调行业:中汽经济信息研究所、长春汽车研究所、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6)工商制冷行业: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原国家内贸局北京商业设计院。
(7)冰箱行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广州电器研究所。
(8)泡沫行业: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中国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9)烟草行业: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10)气雾剂行业:上海香料所、常州气雾剂研究所。
(11)甲基溴替代: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植物保护所。
7.地方环境保护局
中国政府强调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在ODS淘汰行动中的监督管理职能。地方环保部门的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监督当地受控物质的生产、消费和进出口,以及多边基金项目实施;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掌握当地企业ODS的生产与消费状况;通过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ODS及其制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多边基金赠款项目等。
8.地方行业管理部门
负责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督当地ODS淘汰工作,按国家规定程序申报有关ODS淘汰项目。
三、地方政府部门
淘汰ODS、保护臭氧层,不仅需要项目管理单位的有效执行,还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地方环境保护局、地方发展计划委员会、地方财政部门等多个涉及ODS生产和消费的管理部门,在多边基金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 环境保护部门
地方环境保护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受控物质的生产和消费数据。同时,它们对受控物质的生产和消费实施控制,以保证有关的配额和控制目标得以实现。此外,地方环境保护局还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新增ODS生产能力。
它们在臭氧层保护方面的其它职能包括: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荐多边基金赠款项目并监督此类项目的实施;监督ODS生产或使用设施的拆除;对违反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者实施处罚。
2.发展计划部门
地方发展计划委员会通过将有关的项目纳入本地区的发展计划,对ODS生产、消费和替代实行宏观管理。
3.经济贸易部门
地方经济贸易委员会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有权对各个工业行业包括ODS生产和消费行业实行控制。此外,它们还对各种产品和设备包括与ODS淘汰有关的产品和设备的进出口实行控制。
4.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有关臭氧层保护援助资金的宏观管理;同时,可以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的财政政策包括税/费政策,以促进受控物质的淘汰,鼓励研制和开发受控物质的替代技术和产品。
5.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有权对建设项目包括多边基金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6.外贸部门
外贸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受控物质的进出口,并可以采取行动执行有关政策。
7.海关
海关负责管理受控物质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同时有义务编报ODS进出口的S数据统计。
8.公安消防部门
地方公安局均设置有消防部门。在受控物质淘汰和替代方面,地方公安局及其消防部门有义务控制哈龙在灭火器中的使用,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政策。同时,它们还有义务管理和控制有关替代技术的安全性能。
9.信息产业部门
在受控物质的淘汰和替代方面,地方信息产业部门主要是对有关电子产品的清洗技术进行管理,逐步减少乃至最终禁用含有受控物质的清洗剂。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在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企业登记和其它管理程序对涉及受控物质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予以监督和控制。
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是通过通过抽检,核实和认定某种产品是否含有受控物质。
12.科学技术管理部门
在ODS淘汰和替代方面,地方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在制定本辖区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时,将有关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纳入到考虑范围。
13.劳动保护部门
在受控物质的淘汰和替代过程中,劳动保护部门可以参与制定有关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采取行动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或技术对工人健康造成危害。
14.其它
主要包括各个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如地方政府中管理烟草、医药、石化、轻工等行业的职能部门。另外,许多工业行业协会是从政府机构中分离出来的,它们已经不再具有政府职能。但是,考虑到行业协会具有的行业指导作用,中国政府一直在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推动受控物质的淘汰进程。因此,有必要通过培训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在推进受控物质淘汰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节 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履约的淘汰目标得以实现,我国建立了不断完善了保护臭氧层,淘汰ODS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数据管理制度
建立并不断完善多边基金使用情况、ODS及其制品的生产、消费和进出口的数据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
1、 所有涉及ODS及其制品的生产、消费、回收和进出口的企业以及实施ODS淘汰和替代的企业,都必须定期申报有关数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核实和审查;
2、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行业的有关数据汇总并报送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的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
3、 地方环保局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当地企业的数据报告制度实施情况,并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企业的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审查。
4、 海关负责对进出口数据的汇总并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
5、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关的报送数据进行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申报和报告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对报送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将汇总数据上报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同时,将有关数据按要求报告臭氧秘书处和多边基金秘书处。
二、管理信息系统
我国正在建立一个完善的ODS淘汰管理信息系统,以全面监控ODS淘汰行动的全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数据申报和报告制度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将产品质量监督
管理制度纳入到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督和控制ODS淘汰进程、淘汰计划的完成;监控项目实施进程与效果;监控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与效果。
三、执法监督手段
通过各种执法监督手段监督和管理ODS淘汰行动的实施情况、有关法规和政策和执行情况等。这些手段包括:通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配额管理政策,对ODS的计划生产量和消费量进行控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核查、审计等方式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执法检查监督有关责任人是否履行其责任;对没有按规章或政策行事的企业或个人予以处罚等。
四、评估体系
国家环保总局定期对《国家方案》的执行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对淘汰计划及政策加以调整,从而确保全在遵守《议定书》的淘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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