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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ODS淘汰活动开展十年来,淘汰方式逐渐从单个项目发展到伞形项目,及至行业机制;项目管理也从最初的国际执行转变为国家执行的管理模式。
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淘汰活动采取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管理措施与办法。这是中国政府在不断地摸索和实践中,依据自身国情特点独创的管理模式,它不仅保证了履约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为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淘汰活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第一节 化工生产行业驻厂督察制度的实施
为了履行《议定书》规定的义务,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方案》,以及《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保护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中国化工行业全氯氟烃产品整体淘汰计划》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进一步加强对生产配额的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对全氯氟烃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驻厂督查管理。
1.背景
随着化工行业CFCs生产淘汰计划的实施,CFCs的生产量也在不断地削减。从1999年4月以来,已关闭、拆除了30家企业的CFCs生产装置,相应淘汰合计1.4万多吨/年产量(7万多吨/年能力)。到2001年,国内CFCs的生产企业仅剩7家,当年总产量不超过3.62万吨(生产能力4.8万吨/年)。
然而,由于替代品在技术性能和价格上无法与CFCs竞争,随着CFCs生产量的不断削减和严格的进出口控制,国内CFCs的价格上涨迅速。大量的市场需求和价格的不断猛涨,造成了非法生产现象的产生。
加大对CFCs配额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是遏制非法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从2002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对CFCs生产企业实行了驻厂督查管理制度。
2.实施办法
2001年12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发布了《关于对全氯氟烃产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督查的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02年开始,对持有全氯氟烃产品生产配额的所有企业实施驻厂督查。
(2)驻厂督查人员由各生产企业推荐称职人员,经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审核后分别委派到相关生产企业,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制度。
(3)受监督的企业需要指定与督查员的固定联系人并对驻厂督查人员提供工作支持以及必要的办公条件。
(4)督查内容包括原辅材料(四氯化碳、氢氟酸、四氯乙烯、CFC-113)进仓、领用、消耗以及生产数量、产成品进仓、出库等数据,阶段性停产必须对生产装置进行封存,启用时需在督查员监督下起封。各生产企业必须密切配合,对督查有关统计数据必须如实填写,由生产企业及督查员双方签字盖章,上报给国家环保部局外经办。
3.成果与意义
《驻厂督查实施办法》的实施得到了有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和外经办通过走访发现,驻厂督查员精通业务技术,工作认真负责。不仅按照《办法》及督查上报表、月报表的要求进行每日核查、汇总,同时还根据自己的经验帮助受监督的企业解决生产管理中的问题,受到了被监督企业的欢迎。
《驻厂督查实施办法》的实施对于生产、督查、管理三方面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从检查结果看,《驻厂督查实施办法》的实施有利于严格控制CFCs生产企业的配额生产,但如何统一督查方式方法、完善报告与检查制度,需要各方的努力配合,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驻厂督查实施办法》,切实发挥其监管力度。
第二节 泡沫行业工业重组项目的有效实施
在泡沫行业PE项目的赠款改造过程中,由于采取了合厂并线、关厂转产两种形式的工业重组方式,调整了行业结构、优化了企业组合,增强了改造项目的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了赠款改造的有效性。
1.背景
泡沫塑料行业的子行业PE泡沫,包括水果泡沫网套,家具、玻璃、电器等的泡沫包装。目前,我国PE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地域广,多数企业经营条件简陋,有的安全设施还很不完善。因此,解决好企业在接受赠款改造后的发展问题成为改造工作的关键所在。
针对这种现状,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在制定淘汰项目方案时达到共识:泡沫行业中PE的氟里昂改造,只有通过合厂并线、关厂转产等工业重组的方式,运用伞形项目淘汰机制,才能既完成氟里昂的改造,又能使企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形成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良好局面。
2.项目实施
多边基金在1998年7月和1999年11月分别批准了中国两个聚乙烯泡沫伞形项目,资助赠款共950万美元,帮助聚乙烯水果网套企业用丁烷代替氟里昂进行替代改造。两个伞形项目共包含企业52家,
消费CFC-12共1971吨,占全行业使用量的40%。
在这两个伞形项目的实施中进行了合厂并线和关厂转产两种形式的工业重组,52家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小的网套企业合并为9个工厂,其中3个为企业重新布局后新建;原有的93条生产线合并为67条,其余26条销毁后利用改造资金采购了6条PE片材生产线。PE1伞形项目已经在2001年初完工,通过验收并开始生产,PE2伞形项目已接近尾声。
3.成果与意义
通过工业重组后的集中改造,一方面实现了ODS淘汰,并使得监督管理更为容易;另一方面,工业重组改善了PE网套行业的过渡竞争状况,促进了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了企业的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产品多元化,提高了企业的整体质量,使企业完成改造后步入无氟、绿色产品生产行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节 清洗行业设备供货商的联合
为了提高清洗设备的产品质量,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4家生产企业采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联合方式,共同组建了联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运用统一设计、集中采购、统一规范标准等手段,联合公司为清洗行业整体淘汰ODS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设备支持与保障。
1.背景
清洗设备和清洗剂是清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们也是清洗行业ODS淘汰计划实施的关键所在。我国清洗设备制造企业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数量多。近几年,企业间低价位恶性竞争尤为激烈。用户普遍反映存在机械加工公差大、质量问题多、关键部件容易损坏、外观粗糙等问题。在以往组织的国际赠款单个执行项目采购中,大多为国外设备中标。针对上述问题,深圳波达等目前国内最大的四家清洗设备制造商联合组成了“深圳市联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出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降低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的思路和方案。
2.实施方式
联合公司在这次生产制造这批招标设备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各家的人力、物力优势,做到了互通有无、资源共享。
不同的企业在用料、构思、工艺编排上都有各自的优势,联合公司把各企业的总设计师集中在一起,对招标的设备进行统一设计、统计安排采购、统一规范标准;联合公司还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合理分配加工工序,加工设备零部件相对集中,从而降低了制造成本。
3.取得成果
2002年5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在深圳共同主持召开了“清洗设备验收总结会”,由院士唐孝炎、刘鸿亮等专家组成的清洗设备验收委员会对深圳市联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洗行业整体淘汰计划第一年度的57台套招标设备进行验收总结。
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
(1)联合环保公司通过联合的途经,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通过统一设计,集中采购,统一规范标准等一系列措施,既提高了设备的质量,又可减低加工成本。使中标设备基本上达到了标书规定的技术要求。
(2)联合环保公司为中标项目做的工作是出色的,为提高质量,很多零部件的选用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联合环保公司这一组织方式为清洗行业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行了有益探索,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第四节 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的组建
建立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给ODS替代品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可以提高替代品在市场中的地位,从而减少非法生产、非法贸易、非法进口ODS现象的产生。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将成为ODS替代品的最大生产基地,也将发展成为支持国际履约活动的重要工业基地。
1.背景
中国保护臭氧层活动开展十几年,在生产关闭、消费削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随着淘汰工作的不断进行,淘汰工作的难度也在逐年增大。建立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大力发展ODS替代品正是保障履约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由于ODS替代品在技术性能和价格上都比ODS略逊一筹,因而在国内市场上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同时,随着ODS生产量的不断削减和严格的进出口控制,国内ODS的价格上涨迅速。大量的市场需求和价格的不断猛涨,一度造成了非法生产、非法贸易、非法进口ODS的现象,使得履约任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建立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给ODS替代品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可以提高替代品在市场中的地位,从而减少这些非法现象的产生。入园的替代品项目多数可以得到多边基金赠款的部分支持,园区也给企业提供了较为优惠的入园政策,加上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这些都将有益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从而生产出更多优质价廉的替代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实施情况
2002年6月15日,“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 建设启动仪式在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占地1088亩,投资约10亿元,分2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入园项目9个,占地360亩,投资约4亿元;二期入园的项目8个,投资约6亿元。
一期、二期计划入园项目包括1种清洗剂、2种发泡剂、2种灭火剂、3种制冷剂和1种土壤薰蒸剂等5大类ODS替代产品,基本涵盖了ODS的消费替代领域。
3.建园意义
产业园的成功组建,将促进国家新型工业经济体系的建立,促进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CFCs等ODS在国内的生产和使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一套以ODS为纽带的工业经济体系已经成熟。随着ODS淘汰活动的不断开展,以替代品为核心的新的工业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产业园的建立可以提供替代品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国家新的工业经济体系的建立。
第五节 国家履约行动计划——建设国家履约中心
2002年6月,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国家履约行动计划——建设国家履约中心》。
1.背景
目前中国政府按照有关行业计划规定的进程基本可以控制合法的ODSs生产和消费。但是,由于替代品在性能、价格方面处于市场劣势,而执法力度又使货物运输无法被察觉时,非法ODSs生产、消费和贸易必然乘势兴起,这也是议定书实施面临的主要风险。非法活动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关系到中国的履约行动能否继续顺利、成功地进行到底。然而,目前国家政府的控制能力是不足以面对这一风险的。
此外,当2010 年实现主要ODSs (CFCs and Halon)的100%淘汰目标后,HCFCs的淘汰将会面临与CFCs、Halon淘汰同样的问题和风险,如果现在不注重国家政府控制能力的建设和提高,将会重蹈覆辙。
2.国家履约行动内容
(1)提高国家履约能力
国家臭氧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作为中国ODSs淘汰行动的管理部门,其工作和管理能力对顺利履约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履约期对第5条国家政府履约工作的要求和需求,利用已批准行业计划的资金(完成淘汰和技术援助活动后的剩余资金,以下称“剩余资金”),集中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系统地强化我国NOU的能力建设,并充分利用在前期淘汰活动已取得的经验,全面提高NOU的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是降低履约风险的关键措施。
(2)打击三非活动
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措施,利用国家机器——国家工商管理和税务系统,提高海关、警察、司法、环境和其它部门的稽查能力,对发现的三非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3)替代品国产化
成熟的替代技术和充足的国产替代品市场供应,是扭转替代品市场劣势的关键,从而可以彻底根除三非活动。根据国家替代品发展战略,有效实施替代品国产化生产的关键在于要集中使用行业计划的剩余资金,为替代品的国产化提供财政支持。中国国际履约环保产业园的建设为替代品的国产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3.建设国家履约中心的目的与目标
(1)目的:为提高国家履约能力,有效打击三非活动和大力发展国产替代品,中国政府计划建设一个综合性的中心,该中心集与国际履约行动相关的管理、监控、信息、培训等功能于一体,集先进设施、高质量人力资源、高度集中管理于一体,通过建立健全机构,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为国际履约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特别是为防范ODSs非法生产、消费和贸易进行信息收集、处理,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
(2)目标:履约中心将成为功能、职能、管理健全的国家政府履约机构,它将包括三大系统(综合计划和决策系统、履约活动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八个工作组(综合计划组、生产淘汰组、消费淘汰组、替代品生产管理组、政策与监督组、信息组、培训组、进出口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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