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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ODS淘汰活动
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全球保护臭氧层活动。1989年9月,正式提出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6月,正式加入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成为按《议定书》第五条第一款行事的缔约国。
十几年来,在《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的支持下,中国政府积极组织实施保护臭氧层、淘汰ODS项目的替代改造工作。到2001年年底,中国共获得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赠款约6.6亿美元(其中已实施约4.5亿美元),预计将淘汰约10万ODP吨。
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中国在1999年7月1日已经成功地实现了ODS的生产和消费的冻结目标。目前,正在为2005年削减50%和2010年削减100%的淘汰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随着履约工作的不断进行,中国的ODS淘汰活动形成了ODS生产关闭、消费削减、替代品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四同步的局面:
一、ODS生产关闭
1. CFCs生产
通过拆除生产线来实现(除哈龙以外的)中国化工行业ODS生产的淘汰。到2001年,保留的CFCs生产企业仅剩7家,总产量由50351吨减到了36196吨(生产能力4.8万吨/年)。
2. 哈龙生产
对消防行业哈龙灭火剂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关闭。到2001年,哈龙生产企业已经从1997年的15家减到2家;全国哈龙1211灭火剂生产量从9950吨削减到3250吨。
二、消费削减
1. 哈龙行业
到2001年底已淘汰哈龙消费企业43家,其中关闭7家,转产36家,使全国的哈龙消费企业数量从淘汰前的72家削减到29家。
2. 汽车空调行业
到2001年12月31日,所有汽车厂均完成了CFC-12的改造工作。从2002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汽车全部停止使用CFC-12的空调器。
3. 清洗行业
淘汰用作清洗剂的CFC-113、1,1,1-三氯乙烷(TCA)和四氯化碳(CTC)。到2001年,实现了淘汰CFC-113
473吨,TCA101吨和CTC7.6吨。
4. 泡沫行业
中国最大的ODS消费行业。截止到2002年3月,中国泡沫行业所有的ODS淘汰项目均已得到多边基金批准,共批准项目168个,计划淘汰CFCs共27,942吨(ODP)。
5. 烟草行业
2001年是行业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共拆除9套CFC-11烟丝膨胀装置,实现了淘汰CFC-11消耗量94.7吨的目标,全年烟草行业CFC-11消费总量通过配额发放控制在1000吨以下。
6. 制冷行业
制冷行业又可分为工商制冷、家用制冷和家用制冷压缩机等三个子行业。到2001年年底,工商制冷子行业共有19个项目得到多边基金执委会的批准,获赠款4432万美元,计划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3938吨ODP;家用制冷子行业共有40个项目得到多边基金执委会的批准,获赠款9096万美元,批准淘汰量为10862吨;家用制冷压缩机子行业共有9个项目得到多边基金执委会的批准,获赠款1331万美元,可改造压缩机生产能力820万台/年。
7. 甲基溴行业
2001年10月,在《蒙特利尔议定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政府表示将努力加快加入《哥本哈根修正案》的进程,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加入《哥本哈根修正案》。
8.单个项目(指除以上行业机制下完成的各行业的淘汰项目)
从1992年至2001年,我国累计被批准单个项目249个,赠款资金为2.25亿美元,可实现淘汰ODS
约5万3千ODP吨。其中,现已通过验收的项目113个,实现淘汰量约2万9千ODP吨。从2002年开始,我国基本停止了单个项目的申报,完全转为行业机制方式。
三、替代品生产
1. 化工
多边基金赠款额最大的ODS替代品项目——西安金珠年产10,000吨(第
一期年产5,000吨)HFC-134a项目完成了项目文件审查和合同签署,并已开始实施。
2. 哈龙
哈龙替代品项目佛山市电化总厂年产3000吨ABC干粉灭火剂生产线通过
了国家验收;哈龙另一个替代品项目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目前也通过了国际性的招、评标工作,近期将与供货商签署合同;年产1万吨(多边基金资助3600吨)替代哈龙灭火剂的L119灭火剂生产建设现已获得世界银行的批准。
3. 清洗
清洗行业完成了非ODS清洗剂HEP-2清洗剂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并签署了购买合同。
4. 泡沫
泡沫行业PU1硬泡组合料中心项目已完成了设备安装,并进入了设备调试阶段;PU2硬泡组合料中心项目也已处于准备阶段。
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量,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生产、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配额进行生产进口”。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制定并颁布了80多项有关保护臭氧层的政策和措施。同时,各行业针对其具体情况又制定了一些替代品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政策和措施为我国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促进替代技术的研制、开发和推广,保障实现履约目标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国家立法、ODS的生产控制措施、ODS的消费控制措施、ODS的进出口控制措施、ODS物质排污申报登记制度、ODS替代品的环境标志政策、ODS物质的回收政策和其他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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